公元前208年7月的一天,秦咸阳城的闹市区人头攒动。 这里历来都是处决犯人的地方,但这一天要处死的不是普通人,而是当朝丞相——李斯。 司马迁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记载,李斯被执行了“具五刑”。讽刺的是,这是李斯亲自创立的一种酷刑,受刑者要被刺字、割鼻、砍脚趾、然后再腰斩,最后将尸体斩首示众。 李斯 73岁的李斯怎么也想不到,有一天他会死在自己发明的酷刑之下,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,李斯悔不当初。 那么位高权重的李斯,是怎么走上绝路的? 他究竟做错了什么,要受到如此残酷的惩罚? 悲剧早从他见到秦王嬴政的时候就开始了。 01 …